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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党员送法进企业 宣讲新《公司法》
发布日期:2024-03-21 作者:民革平顶山市委会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3月13日,民革平顶山市卫东区总支主委、平顶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河南通海律师事务所主任曹振华前往平顶山市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为该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公司高管等有关人员宣讲修改后的《公司法》。

 

此次宣讲,围绕《公司法》的修订内容及影响等方面,进行了讲解与分析,帮助与会人员更好地理解了新《公司法》相关条文的要点,为相关实务工作提供了指引。

新修订的《公司法》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新《公司法》在七个方面作出规定:完善公司资本制度、优化公司治理、加强股东权利保护、强化公司高管责任、完善公司设立退出制度、完善国家出资公司相关规定、完善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删除了2018年公司法16个条文,新增和修改了228个条文,其中实质性修改112处。

《公司法》自颁布实施近30年来,历经四次修正、两次修订。此次修订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